婚姻家庭
关于外地媳妇迁户口时遇到不属于自己二胎的情况怎么办?
关于外地媳妇迁户口时遇到不属于自己二胎的情况怎么办? 我结婚在上海,老公是上海城镇户口,女儿出生后已经办理了上海户口,我结婚居住在上海已满10年并且符合35岁年龄的标准,户口可迁至上海。我是外地农转非户口,现在还属于集体户口里面,问过派出所了今年年末就可以上交材料了。
可问题是:当初我姐超生二胎(我姐是城市户口),为了躲避罚款和争取我们征地时可多得到赔偿款,所以我妈决定把小孩的户口迁到了我的名下,户籍上关系一栏是“母子关系”,当时我也没有想太多就随我妈妈的思意她自己去办理的,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出过面,也不知怎么办成功的。
现在问题是我办理户口时所需的证明材料是要“独生子女证”和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证明。我肯定不符合条件。
还有户口薄上也有小孩的名字(跟着我姓的),关系一栏是母子关系。
想请问一下:我可以要求我姐去当地派出所,说明原有更改回是她的子女吗?
如果不行那我该怎么办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lin……(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1-09-20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