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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产问题

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产问题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爷爷有3个儿子,1个女儿,大儿子也就是我父亲,已经去世。二儿子在世,小儿子患精神病,依靠政府的每月最低保障金生活,已经10几年,每月的钱由我代领,二儿子与女儿很少过问小儿子的生活。我想请教您,若是小儿子去世,那么,他留下来的遗产该如何分配?大儿子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二儿子有两个儿子,女儿有两个儿子,小儿子没有结婚,故没有孩子。那若是依据赡养义务而提出的分得财产,那么能分到几成?例如3叔现在有100万,那么我2叔能得到多少,我又能得到多少 ?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bE70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9-2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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