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后给女方4万9千元,现在女方要离婚,男方可以把钱要回来么
你好,如果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你好!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女方有权拒绝;但是呢若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的可以主张: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有权退彩礼。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您好 如果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证明一方是过错方可以少退或者不退。可以来电咨询。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话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