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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公证遗产继承放弃后,可以反悔吗?

公证遗产继承放弃后,可以反悔吗? 我的父亲2010年11月去世。留下:
     1、存折和保险折、丧葬费等,去掉丧葬所有的花销,折合人民币现金1万元;
     2、90多平方米砖瓦平房1栋和砖墙院落、仓房。当时官方公证处订的出售价是每平方米560元,也就是说光房屋的价格就是5万多元,加上仓房和院落总价值8万元。
    我们兄妹4人。2男2女,当时老人留下的1万元我们4个平分了。当时照顾我弟弟,房屋以27500元的低价格给了我弟弟。我们兄妹3人每人分得7000元。
    2011年9月,此房屋占地拆迁,政府给了30多万元。
    我的生活条件很不好,下岗后离婚一个人带个孩子10多年,如今儿子明年就要考大学了,我的身体又不好,高血压病,希望我的弟弟能够给我点。毕竟是我照顾他很廉价给他的房子,如果按法律判的话,我们应该是平分的。毕竟我们是一个爹妈生的。我跟他说得这么多钱,给我点,他不肯,说你已经公证放弃了。我对他有亲情,反过来他对我亲情就没有了!特此向贵处咨询,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威(吉林-通化)
提问时间:2011-09-19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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