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农村建住宅产权的问题,涉及历史债务
关于农村建住宅产权的问题,涉及历史债务 我是一名公务员,城市居民户口。十年前,我的父亲因赌博欠下银行和私人欠款200余万,七年前父母离婚,当时我正上大学。父母离婚后,母亲去外省经商,履行了约60万债务。父亲去外省打工,至今未履行任何债务。老家农村集体土地上有旧宅一座,为五十年代土木结构住房,现已经破败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我的爷爷、奶奶居住在此住房内。此住房的户主是我父亲,母亲为共有权人,父母离婚后,母亲户口未迁出。我与妻子在县城共有一套公寓,未来与我母亲同住。
现在我欲将此老宅夷平重建三间砖房,用于爷爷、奶奶以及我的父亲养老居住。父亲今年55岁,母亲52岁,爷爷奶奶均80多。我去审批建房,可不可以以我爷爷或奶奶为户主,将我父母排除?还是以父亲、母亲作为共有权人。或者一定要以我的父亲为户主的情况下,请问该房屋的产权是如何划分的?是不是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各占四分之一?
新房建好后,我父亲的债权人来追债时,法院能不能查封或拍卖这间住房?
如果该住房的产权是平分的四份,由于我是实际出资人,爷爷、奶奶可以立遗嘱,未来他们俩的产权由我个人继承。爷爷奶奶百年后,产权是不是我占二分之一,父亲、母亲各占四分之一?这时候,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查封或拍卖?
时间继续推移,我父亲、母亲百年后,该房屋是不是产权归我一个人了?土地仍然是村集体的,不属于任何个人。我是公务员,而且居民户口,我的产权能合法登记吗?
会不会只能以我父亲为户主申请建房,共有权人只有母亲,爷爷、奶奶不能作为产权共有人?
父亲的百万债务,我无力代其履行,希望出资建立的平房能够保全下来,让爷爷、奶奶、父亲养老居住。请律师帮我解惑,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ne92……(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6-02-25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