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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母公司纠纷

子公司与母公司纠纷 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姐夫的公司,我在90年担任经理职务,劳动合同全在本公司。
    1993年本人我和朋友打算合作打出自己一片天地,干就自己一番事业,想承办一个新公司,希望姐夫给与支持,用姐夫公司名义创办了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并和姐夫有合同自己出资创办如果对外不幸存有债务,自己愿意拿自己私下房产做为偿还。
    我的公司就这样形成,执照.公章.一切办公财务均是自己包办,其中承办了工程,也按照国家法给与姐夫公司管理费。
    至今,姐夫一直因我发展不错,故意刁难我,感觉我今天一切都是他所给与,在我开发地说购得一套门面,但是只给了定金,因为亲缘这层关系就把房本拿走,然后变卖,余款赖与不给。我也没有追要。而且我这个工程,用的是我另创办的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开发的。但是“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我虽然不用,但是一直年检到今天,没有放弃作废。今天姐夫公司财务拿了一份年检材料,叫我盖“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章,材料里有“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欠总公司16万的欠款,说只是为了证明一下应付年检,我的财务会计看后拒绝告诉我利弊,说盖章就说明欠款成为事实所以拒绝,叫总公司出具证明说盖章只为应付年检,债务不存在,但是遭到拒绝。到了当天下午,总公司财务又来盖章,得不到同意,然后给了我一份通知。
通知如下:
保定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工作调整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免去曾建平同志物资公司经理职务,其由公司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职务。
    公司特派办公室主任某某,财务部主任某某前去收回物资分公司执照.公章.财务章.票据等一切有关物资分公司的物品及财务,物资分公司的账务账本即时全部清点核实封存,并由物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后由某某带回总公司待核对。请物资分公司人员积极配合总公司工作事宜为望
                                                    特此
                                                                                保定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和总公司章总公司职工持股章,还有法人章。
收到这个通知我很意外,因为感觉很奇怪微妙,因为“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是我自己出资一手承办,任何财务物品都是自己承办,公司职员和总公司也没有任何关系,再说现在我早换办公地点,而且现在我有3个公司,但是办公地点是一个地方,东西依旧自己一手承办,和总公司从来没有一点资金或债务关系存在,我特别不明白姐夫这样做的目的何在。但是我在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很糊涂。收到这份通知心情沉重,因为觉得这个行为已经决裂我两家的亲情关系!所以求助与专业人士,给与点建议,在法律上,我公司和总公司存在不存在被管理与支配的权利,我自己承办的公司,别人要免去我自己的职务,还要查封我公司的东西,他们有权利吗?我自己认为我是绝对有理,但是法律无情。所以求助,我想回函,可是我要怎么去写呢?还有我想把本放弃的房款也写到通知里,这样希望点点可恨的人,跪求大家给与建议。。。。。就此等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chjn(河北)
提问时间:2009-09-2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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