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村主任贪污的问题,急!

村主任贪污的问题,急! 村主任贪污的问题,急!
村主任在06年以他人名义来我村租用集体的低洼林地,承包60亩林地种植杨梅为幌子、进行有预谋的搞倒土场,瞒着村两委成员私下与赖樟顺鉴定承包种植杨梅的合同,此后,又瞒着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利用此合同书审批了倒土场,申批后在2007年7月份进行了倒土,在群众的极力阻拦下,不得不停止了倒土。11月中上旬,村主任从山的另一侧又重新进行倒土,这块承包地经土管部门测量,最低限度有45万方土可倒,按目前我地每方3元的价格计算,就有135万元,而这些钱只进入村主任私人腰包,林业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信,查实他所倒土的位置还不在审批的范围之内,倒土之事被村民阻止后,他挖空心思想办法,下去收买党员,又借用他人名义将那块地征用用来倒土,就这样将几百万的集体资产流入他私人口袋。大家都知道这个事实,但苦于法律知识肤浅,取证困难,拿这现象没办法。不仅如此,他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在本村的农保田中进行倒土,涉及农保田17亩之多,共倒土2000余车,每车60元,计币12万元,也落入他私人腰包,为了当村书记,他在村里挑动事端,以发工资的方式煽动大批村民到街道、市政府上访,影响极其恶劣。请问他犯罪吗?我们应如何取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09-09-22 10:1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