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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未婚生子,3年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可以要回当初的10万彩礼吗

男女同居未婚生子,3年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可以要回当初的10万彩礼吗 我和女友在3年前通过媒人介绍认识,大概认识了半年多之后,我们在老家举行了结婚摆酒仪式,我给予了女方家大概有10万左右的彩礼,但是当初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去办理登记结婚,没有领取结婚证!目前,我们共同育有一个儿子,小孩快2岁了,最近女友经常故意要闹分手,要离开我们这个家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回当初10万彩礼吗?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做出什么裁决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uyoum……(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6-02-2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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