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纠纷
你老公可以撤销对其女儿的赠与行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因该房子还未取得产权证,也未实际权利转移,又不属于前面规定的情形,故你老公有权撤销对女儿的赠与行为;因为我们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确权制度,在房产证还未取得之前,权利还不明确,而公正审查的是真实性和合法性,故你老公可以撤销对女儿的赠与,然后再赠与给你,但公证机关不会受理该公证。
这样的协不会给公证的,因为本身就不能再赠与给你
无效,他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公证处不会对这样的协议做公正的,
你可以与你老公签订赠与协议,然后公证,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北京吴晓东律师。
这样的协议公证处是不会给予公证的。因你老公已经无该房屋的所有权,其无赠与的权利。
因为你离婚协议上是写明房子赠与女儿,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该房子你只有居住区,没有所有权了。所以之后你是不能在赠与你现在的老婆的。 我的补充: 2011-09-19 09:25
离婚协议不用公证的,因为已经生效了。
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该问题,我已经恢复过好多次了,请查阅,不再重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