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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我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社保局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9932元

我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社保局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9932元 我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社保局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9932元,因住院费用发票由厂方拿去作另一份保险的理赔去了,住院生活补贴没有结算,请问按照东莞的工伤赔偿标准这19932元够八级的伤残补偿标准吗?本人工伤前月工资有七千多元,而工伤休养期间厂方只给1350元的市最低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6-02-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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