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赔偿对方吗?
1、你不需要赔偿
2、哺乳期的小孩一般会判给女方
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女方抚养,婚姻当中只有过错方才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只有法定的几种过错行为才会涉及对无过错的赔偿责任,比如一方重婚,与他们同居等。
你们这种情离婚不存在法律上的赔偿。你无需赔偿男方。
其次,孩子在哺乳期通常是由母亲抚养。
不需要赔偿
我是她丈夫 从05年她在哈尔滨,开始她读硕博开始 她家父母一直没有邮寄过生活费 ,包括所有日常费用都是有我这边出的 我工资是每年3万8千元 ,一直到2010年她回福建工作,费用都是我出的啊!除了每个月的生活费 还要她从哈尔滨到福建的往返火车飞机费用 还有去看父母费用啊都是我这边出啊 我想咨询一下 因为两个人目前很难走到一起 ,对我供养她五年的来说 这些钱 我要十万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