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要赔偿对方吗?

离婚要赔偿对方吗? 你好!我们是06年1月结婚后,我们两地分居,我在上硕士和博士,男方工作,2010年我参加工作,有一名3月大女儿。现我提出离婚,男方要求我赔偿他10万元,女儿有法院定判给哪一方。
问题:我需要赔偿男方吗?因为我06年结婚后未工作无收入,开销由男方出,但我上学5年不需要学费,只是日常开销,月均几百:到一千来块。我们无房产,存款也很少。
问题2:要是离婚,孩子会判给谁?目前我的收入状况要比他好一些。
希望能尽快得到解答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粒尘埃12……(福建)
提问时间:2011-09-18 14:4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