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乙肝是由于男方传染的,男方应该有赔偿责任。如果只是分手的话,男方只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
追问:是女方有乙肝,男方要分手只要小孩,女方该怎么办
回答:未婚生育的虽然现在道德风险降低了,但是法律风险是存在的。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可以要求份额,否则,女方不能要求男方的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追问:小孩现在在他家里,他们有权不让我看吗/
回答:你当然有探视自己孩子的权利。如果对方不让你看。你应该提起一个争取探视权的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确立你明确的探视时间及探视方式。
追问:如果他是以我有乙肝为由要分手,我可以不同意吗
回答:因为你们并没有办理结婚证,你们的关系只是同居关系而已,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你同意不同意的问题。
追问:那我也不是给他家生孩子的机器,就因为我有乙肝。现在我的声誉因这事全毁了。他就没责任吗
回答:既然你也知道你不是生孩子的机器,为什么不先办理了结婚证再同居再怀孕再生孩子呢?为什么你就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权利呢?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住在一起这算什么呢?你自己也有责任,也应该好好反思。
追问:因为他户口在四川,我们又是经亲人介绍才在一起的。我哪会知道这人这没良心
回答:这是基本的社会常识。你看看未婚生子的有几个善始善终的?有没有办理结婚证,权利义务就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