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2010年老家房屋转让给一位亲戚,当时签了份合约,注明老家要拆迁,拆迁费超出部分归我所有
2010年老家房屋转让给一位亲戚,当时签了份合约,注明老家要拆迁,拆迁费超出部分归我所有 2010年老家房屋转让给一位亲戚,当时签了份合约,注明老家要拆迁,拆迁费超出部分归我所有。房屋证被买方拿去了,但至今还没过户。现在老家拆迁丈量写在他的名下。请问假如买方亲戚不把超出部份给我,我能否通过法律拿到我们合约上的超出部分金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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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16-02-22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