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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帮助 我和我妻子结婚的时候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我20她19)但属于自愿结婚。现在结婚年龄够了,因为感情不和(我看到几次她与她前男友的亲密短信,她的态度表明她不能和我过,要找她前男友)面临离异,故没有办结婚证,现在已经没有挽回余地,她一直拖着不提出离婚是因为她想从我的家中分得一部分财产,实际上结婚两年多了她没有挣过钱没工作过,家庭开支我一力承担,房子是婚前父母所置,家电是彩礼钱26000买的,现在女方父母仗着县委有关系就明着来欺负我家,要上法庭起诉通过关系来夺得她们想得到的我的家电及附属财产,我一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关系只能任由欺负,我很苦恼,感觉是自己遇人不淑对不起我自己父母,现在有个1岁多的小女儿,可能我也争不来了,我想知道法律对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我这种情况可以用那一种途径来解决?虽然现在法律管的很严,但是人际关系怎么都断不完,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维护好我自己的权益?孩子很可伶,她妈虽然很疼她,可是依照现在她妈妈这样的为人处事的态度,女儿会毁在她手里,女方家庭条件很差小孩也得不到好点的教育,希望老师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网不漏(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1-09-17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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