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用电脑打印的批文冒用他公司的章,但章的内容不一样。我应该负什么责任。
用电脑打印的批文冒用他公司的章,但章的内容不一样。我应该负什么责任。 原因是这样的。本商场接到城管整改商场招牌。自己会电脑就自己打印一个申请批文提交上去,自己也就去要为自己做广告公司的盖章。可是他们财务出去了,就没有盖到,因为自己在外面请的烧焊工人拆掉重新做过。画布就让这个广告公司来做的。外面请的工人时间紧就赶着拿着批文给城管。可是没章,就自己在电脑加个公章打印出来送到城管哪里审批。后来经过一个月多,批文批下来了,审批人员也发现我的批文那个章和他的公司的章不对,我就解析过程给她听。后来就打电话过来让我过去取,她还说那个公司的人也过来取了,要不要给她带回去,当时我就想我原来盖的章不对,就想让哪个广告公司带回重盖一次。当广告公司老板带回来后发现就打电话给我,就等着法院的传票吧。我一听就觉得糊涂了,后来打去才了解,可是广告公司的老板说我冒用他的公司的章去报批,因那个章我做的和他的公司的章也不对,XX公司广告部这是我做的章,他的公司是XXX广告策划部。我也不想有意这样做的。就是当时是时间急就没有盖到他的公司的章。后来也没有和这个广告公司沟通。我商场很多画布都是他公司做的。就是当时没有和他们沟通好,才造成这样。现在老板要我给500元了事。否则拿到派出所去告我。我该怎么办。现在那个批文还在他哪里,我说市城管局都批下来。我原本叫他们给你带回来重新盖上他的广告的章,没想到弄巧成拙。如果自己去拿一点事也没有。我说给100元重报批一下,都不行。本身报批不用钱的,最多给点人工费给广告公告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iji3……(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1-09-17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