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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按照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过诉讼时效期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过诉讼时效期吗? 我们是2007年5月11日发生冲突,5月19日对方发现骨折,2008年5月29日作出轻伤鉴定,2008年12月15日起诉到法院,对方为了判刑重点,只提出刑事,没有提出民事赔偿部分,2009年4月30日刑事一审判决。2009年7月2日作出刑事二审判决。现在对方又提出民事赔偿,按照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过一年诉讼时效期吗?对方说计算时效应该从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晓丽(河南)
提问时间:2009-09-20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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