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SOS:关于下岗赔偿补助,求助专业人员

SOS:关于下岗赔偿补助,求助专业人员 我2001年1月进入一家乡镇医院工作,于2005年10月被单位领导派去社区工作至2007年5月返回原单位。原单位于2007年10月因负债过多以及其他因素被另一家二甲医院兼并,该单位于2007年12月通知我我条件离岗,未给予任何补偿。后经劳动部门调解,该单位方同意补偿(养老、失业、经济补偿),但要我提供2005年10月—2007年5月原单位派我去社区工作的院委会研究会议记录或证明。因时间过长,领导变迁,会议记录无法找寻,我找原单位法人代表及院委会成员7人签字证明情况属实。交给该单位后他们又说证明人现在已经不是院领导,该证明不能采信。要求我必须提供会议记录。这不是明摆者难为人吗,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原单位领导均已离岗,我不可能找得到会议记录。请问懂法律的朋友们,我提供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应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如有时间请告知我究竟应该怎么处理此事最佳,事情已经拖了一年了,我不想在这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了,拜托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zchen……(安徽)
提问时间:2008-10-13 12: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