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杨律师您好!我是萧山一小区业委会委员,小区业委会刚成立,业委

杨律师您好!我是萧山一小区业委会委员,小区业委会刚成立,业委 杨律师您好!我是萧山一小区业委会委员,小区业委会刚成立,业委会决定对小区内道路交通及停车进行管理整顿,拆除原先物业安装在道路中间的隔离栅栏和小区排屋道路的门禁(排屋道路原先是不允许高层车辆通行的,说开发商卖房时承诺道路排屋单独使用),实行小区交通单循环,画出更多道路停车位。现在开发商与排屋业主都出来干预阻止方案实施。请问:1.小区道路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为了售房承诺排屋独享合法不?如果不合法可以拆除门禁吗? 2.有没有专门的业委会法律顾问(有偿服务)为业委会工作提供保障,业委会任期内提供一切法律法规服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2-19 15: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