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入学前系西安市区县农村户口的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没有落实就业单位,且在市内无住房和落户条件,要求回农村家中落农业户口的,根据(市人发[2004]4号)文件规定,本人向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凭区、县人事局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在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