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年前我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我全责,经协商后由物价局定损对方车辆损失25000元
年前我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我全责,经协商后由物价局定损对方车辆损失25000元 年前我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我全责,经协商后由物价局定损对方车辆损失25000元,我支付给对方误工费等一共30000元,并已签订一次性协议。但是对方把车拉到4s店后4s店要求修理价格4万多元,对方要求我在补足不足钱款,请问我需要支付给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6-02-19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