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后,受害人的医药费由谁先付?
交通肇事后,受害人的医药费由谁先付? 在327省道正常行驶,被汽车撞右股骨折,右股劲骨折,ICU及开刀费达6万元,肇事方不出医药费,肇事方跟交警关系好,交警不帮忙协调让肇事方先垫医药费,交警已经把证件还给肇事方,接下来我要怎么办?
肇事方是当地村支书,人大代表,家里还开有浴室等,完全有能力先垫付,而且在人送医院还没醒时,肇事方对家受害人家属说,他负全责,费用由他担,但现在变成铁公鸡了,一分也不出,怎么办?
交警在跟受害人记笔录时,不跟受害人确认就让受害人签字,笔录也不让受害人家属查看,态度恶劣,我要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8122(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09-15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