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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在一家500强的餐饮上班,7月说的离职,本7月底就走的,8月底才让我就走了,9月9号我去领离职证明,领导对我说要我10月份来拿,我已经提前30天说了,而且因为人员问题还多待了30天说是让我帮忙。本在外地上上班不包食宿的,我现在已经没有经济收入了,可是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我又无法进行社保和公积金的处理。回到老家再来又很浪费时间与金钱。请问领导这种员工已不上班了还要再等一个月才能拿离职证明是对的吗?我改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O4328()
提问时间:2011-09-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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