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对方进行违法活动,构成犯罪吗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因此,对于你表哥的挪用公款行为,如果挪用的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应当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否则,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