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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电动车撞人

电动车撞人 一名70多岁的人骑双轮电动车将我兄弟撞伤。因当时急于救人,现场没有保留。把电动车留在我处。也有现场证人。也已经报案。警察调查了当时情况,当事人承认是他撞伤,证人也做了证明。警察做了记录,让先自己进行调解。当事人交了一部分医药费(费用不够,病人至今未出院)后不再承担责任。请问如何追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种地的教师(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9-15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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