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王某借款属于诈骗罪

王某借款属于诈骗罪 2009-2010年2月王某分三次向李某借款75万元,目前王某还不上。2008年王某开了有限公司,是法人代表。2010年4月王某将公司股权转让给妻子宋某50万,黄某3万,并且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0年6月王某与妻子宋某离婚。
请问律师,1、请问王某借款属于诈骗罪吗?
2、王某给李某打的借条没有注明用途是用于办企业用。李某起诉王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公司的财产吗?若能执行,怎么执行最妥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ndx19……(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1-09-14 09: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