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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小队因为占地农专非后剩下的机动田在2015年被占这笔钱应该怎么分配才合理
全小队因为占地农专非后剩下的机动田在2015年被占这笔钱应该怎么分配才合理 在1983年承包的耕地,在1996年因为占地全小队农转非后,剩下的大片机动田,一部分耕地分配给农转非的社员。当时每人分得1·25亩,一部分以机动田的形式耕种到2014年。在2014年全队机动田被征地占用,出来一大笔补偿金。小队把钱分配如下,在1996年分配到耕地的每人得到1·40亩的补偿金。剩下的钱分配如下,在1993年第一批因为占地农转非后没有得到小队机动田分配的人;现在户口在本小队的给了35万元,户口在2002年自己拿到所在街道的人员给20万元,考上大学后已经分配工作的也给了20万元,户口在2000年之前自己拿到所在街道的给了10万元,在承包期内婚嫁的妇女及所生子女,虽然是因为占地农专非,并且户口仍在本小队,当时没给分配机动田还有在1996年机动田分配结束几个月后出生的孩子也没给分配机动田。这次父亲是本队占地农转非的户口,孩子在1996年机动田分配后出生是本队农转非户口,得到叁拾伍万元的补偿金。我的大女儿是占地农转非的,小女儿是1996年10月14日生的,当时因为我丈夫是非农业户口,虽然我们的户口在本小队,孩子们没得机动田的分配,失去了经营权的转流。现在因为户口不在本小队我的了10万元补偿金,孩子没得到补偿金。请问全小队户口在1996年已经因占地农转非了,户口是不是只代表现在的家庭住址,不应该影响我们分享机动田的补偿金吧,应该和别人有同样的享受权。敬请专业人士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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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金信子(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6-02-13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