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违约离职后,公司扣押户口事宜

关于违约离职后,公司扣押户口事宜 本人2004年毕业后与中山市三乡镇的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将户口迁入了公司集体户口中。合同有规定如果我因为以下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在合同期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按两万五千元支付甲方(即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返还甲方招聘乙方所花费的费用(交通,食宿费用)一千七百五十元。
2006年的时候,我回家过完春节后就没有回公司,公司已旷工违约离职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要求我支付违约金。
这笔违约金我一直没有支付,户口也一直没有办理迁移,留在公司。最近身份证遗失了,需要补办身份证,也想把户口迁回老家。但咨询了公司人事部,说违约金没有支付前公司不给协助办理。
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自己违约在先,是不是一定要支付了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才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厚小川(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1-09-12 16: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