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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问题
房子问题 你好,我在张家港买了一套新房,并且买了一个车位在负2层,当时也开具的房子的票以及车位票给我,第二天被告知,他们票开错,说我的车位没有票只能够开具收据因为是人防,问我要过去,房地产告知他们票已经作废,让我把原件还给他们,请问我可以不还吗?而且我可以凭票领车位的房产证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nnI8986(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9-12 14:2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志学律师
2011-09-12 14:50
当然可以!你们之间有合同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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