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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向懂法律的人咨询,万分感谢

向懂法律的人咨询,万分感谢 我是20081001进公司的,公司一直到今年5月才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又说我不合格决定开除我!
   请问:1.我可以告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吗?(合同虽然是签过了,但是养老保险还是我自己以个人的方式每个月去银行交的,而且合同说是一式两份可是到现在我还没有拿到自己的那一份)。
         2.我是从事公司的业务员,每个星期出差5天,周六周日休息。请问我除了应得的工资外有没有其他的补贴,如有是依据什么?
         3.我一直的工资都是2800一个月,出差的费用是2800之外的,现在公司领导却说出差的费用是包含在2800里面的。算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一个星期出差的费用大概是800块,那么一个月下来就是3200元,就等于说我每个月都是在自己贴钱出差。现在领导就不死都承认我的出差费用是另外的,也不给我报销,说是让我自己承担。
         4.现在公司单方面辞退我,需要向我支付哪些费用!还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请懂行的人尽快回复我,我一直在线等!跪谢!如果有帮上忙的500分全部奉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VA.(江苏)
提问时间:2009-09-1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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