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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虽然与你补签了劳动合同,但在08年2月1日直到12月应该计发你双倍工资。合同应该给你一份,而且因为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该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该代你缴纳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书面证据证明曾经和劳动者约定工资的构成,那出差费应该另算,不在工资之内。公司现在存在诸多违法佣工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应该为你补缴社保,因你一直是自己缴纳,应把属于单位缴纳的部分折现给你,并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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