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4年1月6日分居的,男方不同意离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4年1月6日分居的,男方不同意离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4年1月6日分居的,男方不同意离,于2015年4月7日法院开庭第一次,判不离,第二次开厅,律师一直拖,现目前已满2年,男方一直躲着不签传票,律师说开不了厅?这不是在糊人吗,国家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4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准予判离,这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6-02-12 19: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