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已婚男人,与别的女人生了孩子,经常拿钱去资助他们,但是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已婚男人,与别的女人生了孩子,经常拿钱去资助他们,但是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已婚男人,与别的女人生了孩子,经常拿钱去资助他们,但是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算不上重婚,但是他对合法家庭造成的损害难道只能是受到道德的谴责吗?如果离婚,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赔偿?另外财产分割有没有规定的比例?还有就是非婚生子女享受的合法继承权指的是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
提问时间:2016-02-12 18:5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