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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销售人员,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办公室,以业绩为考核指标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办公室,以业绩为考核指标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办公室,以业绩为考核指标。签订劳动合同是从2015年12月到2018年12月,试用期6个月,但劳动合同没有写业绩不达标就不能转正。2016年2月还在试用期,发现意外怀孕。公司目前整体状况有可能会优化架构,精简人员,问:公司能否以试用期不合格或者撤销该岗位的理由不给与转正?如果辞退需要赔偿我的损失吗?备注:我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2-12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