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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酒店在合同期内有三个月未发工资,员工部分放了假,说明年一月起足月补发.9月我辞职了,请问我现在能领取三个月工资吗?店方有没有违反合同法,我可以审请违约金吗?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合同工长(四川)
提问时间:2011-09-10 19:03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毕丽荣律师
VIP
2011-09-10 19:09
你可以要求,对方是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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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燕果律师
2011-09-10 19:13
对方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要求其补发三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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