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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后医院证据发现受伤部位有原发病,且伤情与受伤情况不符vip

车祸伤后医院证据发现受伤部位有原发病,且伤情与受伤情况不符 车辆行驶中不慎碰上一80岁老人,车速较慢(30-40公里/小时),有驾照,无酒驾,名下车辆。现事故责任认定未出。老人住院时诊断:1.蛛网膜下腔出血;2.右侧肋骨骨折。颅脑出血少,保守治疗,近半个月没有变化,右侧肋骨骨折暂无手术治疗指征,治疗初期神志清楚,颅内伤情有轻微好转,胸部给予绷带固定。其后发现双肺炎症且逐渐加重,并以左肺为主,转入另外一家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发现肺结核活动期。
现在怀疑受伤情况不至于引起肺部重度炎症改变。患者仍在住院期间。想请问,此时可否做医疗鉴定评估伤情和原发病(结核)间有关联的可能性大小,应该请哪个部门来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aiser……(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6-02-08 09:0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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