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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扣了我的车作财产保全,可以吗?

法院扣了我的车作财产保全,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无过错将车租赁给他人,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租赁人赔不起,我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扣了我的车作财产保全,他们可以这么做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rN7750(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1-09-10 05: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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