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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六月我老公跟朋友路过一建行去装ETC,一名工作人员向他们推销信用卡
您好,去年六月我老公跟朋友路过一建行去装ETC,一名工作人员向他们推销信用卡 您好,去年六月我老公跟朋友路过一建行去装ETC,一名工作人员向他们推销信用卡。因为我是车主,建行的人让他办我的卡,我老公说没有我身份证,他们让他报了我的身份证号,复印了我的行驶证,让我老公填表签了我的名字办了一张洗车卡,留下两个手机号都是我身份证办的,而且我老公表示我辞职了,他让他填我辞职以前的工作单位。后来寄了一张洗车卡给我,为了洗车方便,我就激活了但是没用,后来我因为从外地回来就换成了本地号码没去银行改号码。前几天建行打我现在的手机告诉我有1700逾期42天,我通过询问,是我老公拿错卡刷了忘记还,我立即还清所有款项。现在我有了不良记录,请问银行有责任吗?在我本人不在的情况下,让我老公用我的资料填写申请办了我的卡,并没有向我单位核实我已离职,我从未收到银行对账单,我老公留了我两个手机号,银行在最早发现我逾期时不予提醒,直到两次逾期后才查到我现在是号码通知我。我并非恶意欠款,只是我老公做生意太忙,忘记告诉我他刷卡,导致我一直不知道有欠款。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2-07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