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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因发生争执(没有原则性问题,性格不合导致),二胎出世后一直没来看过我们(丈夫是香港人

与丈夫因发生争执(没有原则性问题,性格不合导致),二胎出世后一直没来看过我们(丈夫是香港人 与丈夫因发生争执(没有原则性问题,性格不合导致),二胎出世后一直没来看过我们(丈夫是香港人,我三母子一直在娘家生活)而且提出离婚,如果孩子我要的话他一分钱抚养费也不给,请问我可以告他吗?孩子我能都要吗(女儿三岁,儿子一岁)?我可以叫他赔偿吗(我已做绝育手术,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抚养费他不愿意给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02-05 22: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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