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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婚姻房产

婚姻房产 2002年,我一家三口,想从柳州迁来南宁。当时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我的亲弟(南宁户口)没结婚,但他想买房。所以,为了能落户南宁,还有考虑小孩读书的问题。当时就请求我弟买房时用我的名字。让我们迁户口。我弟当时虽不太情愿,但出于兄弟之情他还是同意了。先是我父母住了几年,后来因为我的经济情况不太好,还为了小孩上学方便,我弟就让我们一家住进来。我答应他,如他结婚要用房或我们另外找到房子。就把这里还给他。现在,我们夫妻闹离婚,对方因为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就硬说这房是共同财产,她有一半。她这样说有道理吗?我怎样才能证明这房是我弟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r2008……(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09-0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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