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11前的伤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分裂症是否可以再申诉
11前的伤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分裂症是否可以再申诉 想请教您一下,11年前我家亲戚儿子在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被老师踢伤了,造成肾脏出血,进住院治疗后身体上的的伤好了,后由法院判决学校承担医药费,因没有法律上面的经验没有再提出上诉,但孩子经历这事之后无法走出阴隐造成精神分裂,给自身、家庭造成很大的伤害,我想请问一下时隔怎么久,还可以上诉吗,可以的话要如何走什么途经,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nhj(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9-08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