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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从别人(以下简称摊主)手中租赁的某商场摊位,一个月前刚交完全年房租

律师您好,我从别人(以下简称摊主)手中租赁的某商场摊位,一个月前刚交完全年房租 律师您好,我从别人(以下简称摊主)手中租赁的某商场摊位,一个月前刚交完全年房租,但在前几天因为商场员工疏忽导致火灾,所有货物全部烧毁,我想请问一下,1:我现在是否可以向摊主要回余下的房租并与摊主解除合同?2:我货物损失的赔偿应该向谁赔偿,是向商场还是摊主?3:如果商场赔偿摊主能否分得这份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6-02-0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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