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有关强制执行财产调查的问题
有关强制执行财产调查的问题 在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企业没有财产了,查找财产时,查看企业在银行的账单,发现有两笔较大的钱分别是以房租和电费的名义支付给另一家企业的,而这家收款的企业的法人却是被执行企业的老婆。鉴于以上情况想请教各位达人:
1、这个收款的企业是否有资格收电费?哪种情况下有资格收?
2、这种夫妻企业(虽然都是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操作,是否可以认定被执行企业抽逃资金?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另外,在资金往来表上有用来买设备的款项,但是却看不到最后这些设备去哪里怎么处理了,那么,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其隐藏财产?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替父亲维权(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1-09-08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