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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计划生育。人权。

婚姻。计划生育。人权。 我是纯良女性,14年前嫁给了大我18岁的男人。我29岁,初婚。他有三个已独立成人分居的孩子。领结婚证时才知道“地方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给发准生证,即剥夺了我的生育权利。为了工作岗位和不被处罚,我至今没生孩子,现已40多岁,思想十分痛苦。请问:有无法律约束“地方计生法规”?是谁剥夺了女人生孩子的权利?我怀孕了,呼吁社会帮助和支持!!!!!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3574……(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1-09-08 12: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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