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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原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咨询

关于原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咨询 原单位为私立学校,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提出假期及开学第一周不予办理辞职手续。
我方30多位老师于教师报到第一天(开学前一周)提出辞职申请,并愿意承担原单位因我方辞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即合同上说明的免除暑假工资,及扣除一个月工资),当时书面辞职提交后由副校长签字同意并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但是校董事会在当天下午忽然拒绝我方老师手续的办理,即离职单上最后一步校长签字被拒,但是第二天下午我方所有教师已经被原单位清离学校。
现在开学已经第二周,我方30多位教师的新单位需要获得我们的离职证明方可与我方签订聘用合同,但是原单位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请问原单位现在的做法是否违法,我方教师该以何种合法手段?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ngg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9-07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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