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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本人与他人因借款纠纷法庭己经与2014年5月二十二日判决被告偿还我13532元

尊敬的律师你好,本人与他人因借款纠纷法庭己经与2014年5月二十二日判决被告偿还我13532元 尊敬的律师你好,本人与他人因借款纠纷法庭己经与2014年5月二十二日判决被告偿还我13532元,但至今被告拒不执行,在此期间我的律师与我商讨只要一万元,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此种情况是否合理,我的合法权宜怎样才能得到保障,盼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6-02-02 17: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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