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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我有必要在房产证加名吗?“共有”是不是指平均共有,或有“按份共有“的说法。

我们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我有必要在房产证加名吗?“共有”是不是指平均共有,或有“按份共有“的说法。 我和老公于2006年2月17日上午登记结婚,下午就去房屋开发公司选了一套房子并交了定金(由我刷卡)。后来因工作繁忙,所以很多关于房子的事都由他一人操办(签合同、办按揭等)。交首付时我们各出一半婚前存款用于首付,并且双方共同向银行贷款,由于他的住房公积金较高,所以按揭款一直由他的公积金支付。等拿到房产证时,发现只有他一人的名字,但我有一本共有权证,所以感觉很纠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Wa113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9-0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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