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儿子夫妻出资给父母买安居房能否取得房产证5年后加上孙子名子
儿子夫妻出资给父母买安居房能否取得房产证5年后加上孙子名子 公公婆婆有一儿一女,儿女均已成家,儿子夫妻已购有一住房按揭中,现公公婆婆有机会申请到安居房,但由于公公婆婆无力承担购房款,需要儿子夫妻承担大部份(大概90%)的房款,但房产证是只能办理公公婆婆的名字的,也就是说将来这房产只能是儿女各占50%,为保障儿子一家人的权益:
1.在交房款签购置安居房合同时写上孙子(婴儿)名字,算是儿子出资部份由孙子享有产权,是否可行。
2.安居房房产证取得5年后添加上孙子名字,能否办理,能办的话都要交哪些税费,如果此法可行,为防止在孙子名字添加到房产证前出现意外。购房时父母先与儿子夫妻签一协议,父母要在取得房产证5年时加上孙子名字,儿子夫妻出资的购房款所得产权归孙子所有,如违约或有意外使得添加孙子名字不成功的,夫妻出资额将与父母形成一种债权关系并按双方协商的年利率计算利息。
补充一下,第2种方法目的不是要父母生前还债,主要是为了以后儿女继承房产时,房产所得需先归还儿子所交的购房款及利息后再按法定继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ncha……(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1-09-07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