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替前妻还了她婚前信用卡的钱,现在离婚了我可否要求她返还给我

我替前妻还了她婚前信用卡的钱,现在离婚了我可否要求她返还给我 律师你好:
    我与前妻2011年8月19日登记,登记之前她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欠了两个月

的款,一个是她七月份消费的5800多元,一个是她八月份消费的6400多元。
    我于2011年8月31日从自有账户中取出6000元(用自动取款机取的,凭条

保留着)替她还了七月份消费的5800多元钱(用的是交行的自动存款机)。但还

款的凭条被她要去了。
    我俩与2011年9月5日因为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她现在拒不归还我替

她还的5800多元钱,说离婚是我先提出的,她就不还钱了。
    律师,请问一下我有她信用卡的照片,和还款凭条的照片,还有她拒

不还我钱的电话录音,我能依法要回我的钱款吗?等待您的帮助,谢谢律

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hlre(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9-07 11:0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