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小孩在私人开办的兴趣班学习跆拳道受伤,责任该怎么界定?
小孩在私人开办的兴趣班学习跆拳道受伤,责任该怎么界定? 律师您好!兴趣班老师说我家小孩在教室里把另一小孩的睾丸踢了,问了两个小孩,小孩都说当时教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们俩相互打闹了一下,然后正常上课,第二天他家长才知道,说小孩睾丸有点肿,是我家小孩踢得,但我家小孩说没踢对方小孩的那个部位,两个小孩都未满七岁,教室也没有监控,而且教练和管理员都不在教室,到底怎么回事也无法搞清楚。对方小孩先在卫生室输了一个星期的液还没消肿,然后去市区医院做了检查,说还要继续输液,回到县城医院接着输了一个星期的液,然后去省城医院再次做了检查,医生说回家热敷观察一段时间。现在对方家长要求我们和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当时我认为是小事情,也有可能是我家小孩踢得,所以和学校各垫付了1000块,现在对方家长也只提供了一些检查费用收据,没有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等,家长要求我们承担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总计七千多块,对方小孩只是每天需要在放学期间到医院输液两个小时左右,没有影响正常生活和上课。老师对该费用没有异议直接同意了,说让我和她平均承担。因为这样算总费用就很多了,而且大部分都是对方家长信口说的费用,如果这次主动承担的话以后可能还会有许多纠纷存在,所以我就拒绝了老师的提议,建议对方家长起诉。请问律师,这个案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分析的话,我家小孩该不该负责,如果对方要求我家小孩负责是不是需要有效证明才行,就对方小孩的口述能作为有效证明吗?还有如果对方能提供有效证明,那么我们三方各自该付多少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手专整(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6-01-31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