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您好,我于2013年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并且按合同规定缴纳了百分之九十的房款
您好,我于2013年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并且按合同规定缴纳了百分之九十的房款 您好,我于2013年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并且按合同规定缴纳了百分之九十的房款,2016年1月开发商通知我去拿交房通知单时告诉我原先签订的合同无效,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第二份合同于第一份合同内容有很多不同,但在签订时没有告知我,我想问问一下第一份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并且开发商在2015年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我的房屋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形式,进行抵押贷款,我能要求退房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6-01-30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