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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我以前和几个朋友办了个专业合作社,我任职监事长,合作社说白了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干了一年我才知道那是违法的,此后我退出了合作社,并在当地工商局变更了当时的注册,现在合作社烂了公安局立案了,我现在等于是取保候审,我以前也给合作社搞了六七十万存款,但我退出合作社时已经全部退给了股民,并且现在积极退回来非法收入,请问律师我还应该负怎样的责任。会不会判刑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陕西省渭南市(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6-01-31 06: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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